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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伦理审查通知
时间:2019-01-04 10:33:59来源: 点击数:

各位研究者:

  新一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即将到来,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所有涉及人的研究,在申报之前需要进行伦理预审(仅供基金申报使用,基金获批后需重新申请正式伦理审查);对于所有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正式伦理审查。请各位研究者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一、提交伦理申请

  1、涉及人的研究:

  初始审查申请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研究方案(项目负责人签字、签署日期;请着重注明研究设计中与受试者保护相关的考虑);

  知情同意书(若适用);

  调查问卷或病例报告表(若适用);

  项目负责人专业履历。

      请于2019年2月8日(周五)17:00之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未盖章的Word版即可)发送到伦理委员会基金预审专门邮箱llwyh50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体-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并于2019年2月18日(周一)17:00前将初始审查申请表纸质版(盖章后原件)1份送至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逸夫教学楼501房间)。

      2、涉及动物的研究:

      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实验动物设施使用证明(设施使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涉及动物实验部分研究计划;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生产单位、相应实验动物);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相应使用单位、相应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人员上岗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于2019年2月8日(周五)17:00前将涉及动物实验研究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分会邮箱lallwyh@bj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动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并请在2019年2月18日(周一)17:00前将1份纸质版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逸夫教学楼501房间)。

        

        二、进行伦理审查:2月19日至2月25日

        三、批件/证明领取时间:2月27日、28日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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